杨学春律师自2005年专职从事律师工作以来,精研法理,熟通律法,擅长从复杂、疑难的案情中寻找突破口,在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纠纷 债权债务、经济合同纠纷、房地产、建筑工程合同及买卖合同等民商事领域及故意伤害、盗窃、抢... 详细>>
律师姓名:杨学春律师
电话号码:010-50959818
手机号码:15810948171
邮箱地址:123340930@qq.com
执业证号:11101200910979656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房屋转租协议
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当事人就房屋转租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于房屋平方米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而承租人依约承租相应责任。
第二条转租期限:自起,至止计年。
第三条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币元,每月日以前缴纳。
2.保证金人民币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使用转租房屋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住家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腾出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用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危险负担: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
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房屋转租协议书范本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解除租约。
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竖日起,乙方应按照每日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放弃,可由甲方处理。
3.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各执份为凭。
转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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